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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整治违法拍卖行为的专项行动方案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7/4/9 来源:鞍山市合同信用网 浏览次数:658次
鞍山市各拍卖企业: 现将《关于整治违法拍卖行为的专项行动方案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拍卖行在接到《通知》后,认真填写《2005年度拍卖活动清单》(拍卖活动截至日为2006年4月1日),并按照《方案》及以下具体要求做好受检准备。 一、于2006年4月15日前将《2005年度拍卖活动清单》交到鞍山市工商局合同处,要求拍卖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报表,不得虚报、瞒报,否则一经查实,从重处理。 二、于2006年4月15日前将本拍卖企业的基础档案交到鞍山市工商局合同处。基础档案包括: 1、拍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通过2005年度年检); 2、行业审批许可证书复印件(通过年检); 3、特业许可证书复印件; 4、拍卖企业章程; 5、本拍卖企业拍卖师资格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; 6、拍卖企业工作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; 7、其他有关文件。 三、现场检查中拍卖企业需准备的内容: 检查文字档案重点: 1、 每场拍卖活动是否有备案登记回执表; 2、 查阅拍卖公告刊登媒体原件,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时限问题; 3、 成交情况(买受人情况、成交笔数、成交额)等与备案是否一致; 4、 委托合同及确认书是否与备案一致,是否真实; 5、 注册拍卖师情况。 检查录像档案重点: 1、 拍卖程序是否规范; 2、 成交结果(买受人、成交笔数、成交额)与文字档案及备案是否一致; 3、 拍卖过程是否有恶意串通虚假成交行为; 4、 拍卖师与备案是否一致,如不一致,是否具有注册拍卖师资格。 在检查过程中,必要时可以针对案件线索查阅有关帐薄。
附件:1、《关于整治违法拍卖行为的专项行动方案》 2、《2005年度拍卖活动清单》
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○○六年四日四日 |